本报讯(记者张晴悦)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公司碎银,近日,西安某国企电镀工陈某被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。
2018年9月10日,该国企表面处理车间在工作中发现,有一批刚生产出来的产品零部件不符合标准,公司质检处检验后发现,该产品生产线上的预镀铜极板氧化膜银超标。该车间的预镀铜槽溶液中根本不应该有银物质,这一情况引起了车间管理人员的怀疑。公司在调取车间8月31日至案发期间的后发现,车间电镀工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9月13日,公司向辖区报案,陈某被抓获,现场在室其衣柜中查获不规则银一块。经,陈某对自己盗取碎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据其交代,从今年7月份以来,其趁早晨上班前车间无人,利用一个蓝色塑料桶将车间内镀银池里的液体银倒入回收槽,并给镀银槽加入稀释水试图,后再从电解银回收装置中刮下银粉、银颗粒,包裹后藏在室,准备出售获利。
两个月以来,陈某采用上述方式盗窃公司银块累计2.23公斤,经物价部门认定价值为6244元。莲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陈某利用工作上形成的便利条件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司财物,数额较大,涉嫌盗窃罪,故对其作出批准决定。